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4-10-1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林口 | 先峰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ZS)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17 |
2 | 2024-05-1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德昌二街與八德路口 | 先峰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LD-****)之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03 | |
3 | 2024-04-1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與華亞三路路口處 | 先峰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0330、營業大貨車)於113年4月1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30 |
4 | 2023-04-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振興路與華亞三路路口處 | 先峰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0330、營業大貨車)於112年4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8 |
5 | 2021-09-0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220巷7之9號旁 | 先峰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9月7日13時許會同本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五股分駐所於本市五股區民義路1段220巷7之9號旁執行黑蝙蝠專案,現場攔查時查獲司機林○○(身分證字號:○○○○○○○○○○)駕駛先峰交通有限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B-288)營業大貨車,查其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B2-3),雖隨車持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運送公共工程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惟處理地點非證明文件所記載之地點,視為無效證明文件上述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本局依法告發,另依同法第49條第2款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整罰鍰,經現場聯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110年甲工區配電管路工程)工地主任至現場說明,其表示為現場臨時暫置,已要求原車裝回,運回本市三重區仁福街64巷工地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1-05 | |
6 | 2021-03-1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國際路二段旁 | 先峰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車輛(車號:779-ZS)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18 |
7 | 2021-02-2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90之48號旁 | 先峰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G-21**)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惟證明文件內容內承包商監工人員及駕駛人簽名欄位日期未填寫,經本局依法審視,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21-05-26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