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2-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埔里鎮小埔社段192-2地號 | 三元木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 本案為非法棄置案 2. 本局於114年12月25日03時10分接獲史港派出所通報,於埔里鎮小埔社段192-2地號查○○駕駛「三O木業有限公司」之曳引車棄置營建廢棄物。 3. 本局於114年12月25日04時30分至上開土地稽查,發○○棄置之廢棄物為參雜鋼筋、水管、磚塊、混凝土塊之土壤,○○稱廢棄物來源為「新竹縣湖口鄉仁義路1號」(明O特殊氣體-新竹廠)廠房新建工程產出,係由公司(三O)負責○○指○○至上開工廠載運廢棄物,並指○○利用車上無線電聯繫一名綽號「義仔」,並詢問埔里鎮之前有塊土地(即上開地)是否能倒,經「義仔」回復「應該還能」,故南下至本縣埔里鎮棄置,因不清楚詳細地點,故由一輛小轎車引領至該地點。 4.○○於棄置廢棄物後遭土地所有人發現,並通報史港派出所,經詢○○並未有廢棄物來源及去處證明文件,僅一張載運單(係由上開工廠之工地監工開出),該行為已違反廢清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6-02-23 |
| 2 | 2024-10-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台1線白沙屯交流道口 | 三元木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及埔口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白沙屯交流道口攔查貴公司所屬運輸車輛KEL-6583(子車:HAB-0610,司機:洪霖聰)載運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62巷工地產出之營建剩餘土石方(B2-3),經查行為人於稽查當時提供臺北市民間建築工程營建剩餘資源運送處理證明文件(工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62巷工地、承造人:地樺營造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產出之剩餘土石方(B2-3),處理地點為廣柏土石方資源堆置及處理場(文件序號:113N0012-00000948),本案業經本局向新竹市政府函轉廣柏工程有限公司查核回復,上述車輛所載運之營建剩餘土石方,未依所攜帶之處理證明文件進場處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否 | 2025-04-23 |
| 3 | 2023-01-1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中和區新生街166巷1號處 | 三元木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FJ-7***)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隨身垃圾),致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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