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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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中西區廣慈段417地號 | 吉林營造有限公司-衛生福利部臺南醫院單房間職務宿舍結構補強修建工程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辦理衛生福利部臺X醫院單房間職務宿舍結構補強修建工程(工程地號:臺X市中X區廣X段4X7地號),領有契約書(採購案號:TNHP112XX04),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3年3月19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整修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21 | |
2 | 2023-08-0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 | 吉林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27 |
3 | 2021-01-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5段251巷46弄5號 | 吉林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承攬本府社會局[松山社福大樓建築物耐震補強及整修工程,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遞送三聯單而以隨車證明文件取代聯單)(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5-31 | |
4 | 2019-10-18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 吉林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18日07時55分前往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976號(高雄市立聯合醫院)稽查時,經查該工地係進行耐震能力補強工程,現場正以動力機具進行吊掛作業,且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2-04 | |
5 | 2016-12-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大林鎮32地號 | 吉林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承攬之「旭源公司嘉義廠增設室內夾層暨戶外增建平台工程」,該工程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經查該工程尚未檢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動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第1點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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