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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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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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8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里俊興街224巷14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許可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1**-**號),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獲現場經中間槽(T01-21)之廢污水未經過砂濾器(T01-22)處理,即流至放流口(D01)放流,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另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檢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67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10-18 |
2 | 2024-01-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里俊興街224巷14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號),經查下列事項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1.污泥壓濾式脫水機(一)(T01-23)及污泥壓濾式脫水機(二)(T01-24)末端加裝污泥烘乾機,且冷凝廢水管線連接至作業廢水貯存槽 (T01-6),惟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未登載。 2.於113年1月16日至113年1月20日期間,高濃度廢水貯槽(一)(T01-1)至砂濾器(T01-22)之各項操作參數,未依許可規定紀錄頻率每日記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6 |
3 | 2023-03-16 | 固定空污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二二四巷一四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之金屬品加工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2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3-07-04 |
4 | 2022-05-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二二四巷一四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經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總鉻為4.36 mg/L(限值:2.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29 |
5 | 2021-04-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224巷14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放流口(D01)採水送驗,檢驗結果:硝酸鹽氮為68.8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2-03-15 |
6 | 2019-05-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二二四巷一四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現場操作中,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經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362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01 |
7 | 2017-03-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二二四巷一四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6年3月27日經派員至貴公司督察,於放流口採樣送驗結果:鎳為7.65mg/L,氰化物為22.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且因所排放廢水含有害健康物質超過管制標準,涉及同法第36條刑責規定,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請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查終結,雖判予以緩起訴處分,惟貴公司及被告林榮俊(實際負責人)除於收受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後6個月內,分別向國庫支付新臺幣10萬元罰金外,本局仍將依水污防治法第40條規定辦理後續裁處事宜,最高可裁處新臺幣200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07年8月2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8-09-25 | |
8 | 2017-03-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二二四巷一四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06年3月27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前往督察發現:貴公司105年10月份電鍍污泥(A-8801)產生量網路申報為1.8公噸,惟查核廢水操作紀錄105年10月份廢水污泥產生量統計約10.441公噸,顯與申報情形不符,此未依規定辦理申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2條第1項第2款公告規定;另貴公司現場貯存電鍍污泥(A-8801)17包(約400~650公斤),惟未逐袋標示污泥之產生日期、重量、名稱及有害特性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1、2款之規定,本局將依同法第53條規定處分,最高可裁處新臺幣1000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07年8月20日前補正完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8-09-25 | |
9 | 2016-01-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4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224巷14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3-29 | |
10 | 2015-11-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興街224巷14號 | 維毅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行為時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3、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6-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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