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0-0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及3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與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勾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113年12月14日、114年6月21日、114年9月24日申報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惟實際清運機具與申報清運機具之車號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12-29 |
| 2 | 2025-08-15 | 水污染 |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及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3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50017863A號令核釋,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2**-03號),經查現場自工廠後方窗户延伸出連接廠內製程區中和槽之軟管,以專管及泵浦方式使廢污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核屬繞流排放,違規情節重大。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是 | 2025-11-21 |
| 3 | 2025-05-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里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為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之對象,應定期校正水質自動監測設施,並於校正結束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申報校正結果,相關校正及維護紀錄應保存5年備查,惟貴公司自112年1月起即未辦理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導電度自動監測設施校正,亦未依規定保存相關紀錄。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為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之對象,應定期校正水質自動監測設施,並於校正結束日起7個工作日內上網申報校正結果,相關校正及維護紀錄應保存5年備查,惟貴公司自112年1月起即未辦理氫離子濃度指數及導電度自動監測設施校正,亦未依規定保存相關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28 |
| 4 | 2024-01-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269-02號),稽查時現場作業且廢水處理設備運轉中,查獲下列違規情事,與許可證核準操作參數不符: (一)氰系第一氧化槽(T01-02):ORP操作儀表數值顯示215 (限值:300-500);氰系第二氧化槽(T01-03):ORP操作儀表數值顯示910 (限值:550-650)。 (二)113年1月處理單元每日填寫操作紀錄表加藥量數據(如下) 1.氰系第一氧化槽(T01-02):NaOH皆為60(限值:1.9-13.9)及NaOCl皆為200(限值:30.5-84.2) 2.氰系第二氧化槽(T01-03):NaOCl皆為120(限值:30-100.4)及H2SO4皆為30(限值:2.1-13.4) 3.鉻系還原槽(T01-06):NaHSO3皆為180(限值:1.38-57.1) 4.pH調整池(T01-08):NaOH皆為180(限值:25.1-133.8)及PAC皆為100(限值:13.5-27) 5.慢混池(T01-09):高分子凝集劑皆為210(限值:0.125-0.25) 6.放流槽(T01-13):H2SO4皆為10(限值:0.28-1.7)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07 |
| 5 | 2023-02-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主要從事金屬電鍍處理程序,稽查時現場製程作業產線(脫脂、水洗、酸洗、鍍鋅、硝酸、皮膜處理、烘乾等)設備操作中,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3-12-27 |
| 6 | 2022-05-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並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5269-02號),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備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六價鉻1.1mg/L(限值:0.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4 |
| 7 | 2021-11-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附表2項次14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廢水處理設施所產生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污泥:A-8801),其貯存設施未依規定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15 |
| 8 | 2021-09-3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與瓊林路口處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6N-2290)駕駛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30 |
| 9 | 2020-10-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12mg/L(限值100mg/L)、氰化物1.63mg/L(限值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8 |
| 10 | 2020-09-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7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現場作業中,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屬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7條第1項規定,重大違規者應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下稱CWMS系統)之事業(管制編號:F0720243),惟放流槽(T01-13)分別以標準液(pH=4及pH=10)檢測自動監測之pH感測器,電腦讀數及CWMS系統顯示均為6.4,該CWMS系統未維持其正常功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27 |
| 11 | 2020-08-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62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2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 mg/L(限值100 mg/L)、氰化物**.* mg/L(限值1 mg/L)、鋅**.* mg/L(限值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是 | 否 | 2022-09-21 |
| 12 | 2018-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3章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樹林廠廠內之自動監測設施放流口(D01)量測範圍參數刻意於數據採擷及處理系統(DAHS)中設定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範圍為7~9,致測值永不超限。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25 |
| 13 | 2018-08-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樹林廠從事電鍍業(管制編號:F0720243),經於放流口採樣送驗,檢驗結果:鋅25.7 mg/L(限值:5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26 | |
| 14 | 2018-05-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樹林廠從事電鍍業,稽查時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中,惟砂濾器(T01-12)單元未啟動,致作業廢水由澄清液槽(T01-11)流至放流槽(T01-13),與許可內容不符,屬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2018-08-08 | |
| 15 | 2016-06-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06-10 | |
| 16 | 2016-04-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24巷10弄11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06-17 | |
| 17 | 2016-03-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樹林區俊安街二四巷一○弄一一號 | 群鋒工業有限公司樹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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