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06-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323巷7-9號前 | 旭連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即旭連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R7)載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產源未填寫,核屬無效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4-09-30 |
| 2 | 2021-05-0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2段3號 | 旭連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之旭連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62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19 |
| 3 | 2021-04-1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2段3號 | 旭連工程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經營之旭連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2 |
| 4 | 2020-12-0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泰山區泰林路2段3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旭連工程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62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逕行貯存廢棄物(營建混合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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