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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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5-0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至鶯歌區國華路沿線「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7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及第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局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60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雖提替代方案,未符合替代方案規定),記缺失10點。 2.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裸露區域:營建工地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7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5.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記缺失10點。 6.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09 |
2 | 2023-04-1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2~3段沿線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15 |
3 | 2023-03-1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69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路三角湧大橋旁工地 之「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9001-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由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指派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李善白先生/女士(身分證統一號碼A121105314)參加,該人員不得再由別人代理。
環境講習時間、地點以「環境講習通知單」另行通知。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0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15 |
4 | 2022-12-2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69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15 |
5 | 2022-12-0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路三角湧大橋旁工地/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9001-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0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08 |
6 | 2022-11-2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33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3段沿路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至貴局主辦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2-1)複查,並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28 |
7 | 2022-08-2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666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3段沿路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2-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記缺失10點。 (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0-12 |
8 | 2022-08-0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路三角湧大橋旁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9001-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主辦之「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12 |
9 | 2022-06-1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714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主辦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12 |
10 | 2022-04-2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2016-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10、13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2016-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四)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31 |
11 | 2022-04-2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路至鶯歌區館前路沿線工地稽查,貴局主辦「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7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前往貴局主辦之「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7002-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0點影響防制效果: (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26 |
12 | 2022-04-1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726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3段沿線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至貴局主辦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1)複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5-27 |
13 | 2022-01-1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2-3段沿線「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2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前往貴局主辦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四)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11 |
14 | 2021-09-1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及學成路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泥濘,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 3.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4.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外緣之防塵網,未將結構體完全覆蓋,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15 |
15 | 2021-09-0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路三角湧大橋旁「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9001-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 1.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2.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 3.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記缺失10點。 4. 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26 |
16 | 2021-09-0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91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沿線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F105F54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7、8、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34點影響防制效果: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03 |
17 | 2021-04-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籠埔路(三角湧大橋旁工地)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所起造「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經查雖有設置沉砂池,惟未妥善收集處理施工所產生之逕流廢水,逕由場區溝渠排放致污染場外地面水體,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19 |
18 | 2021-01-2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F105F54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0年1月20日派員前往「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現場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08 |
19 | 2020-11-0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路三角湧大橋旁工地「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9001-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 1.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3. 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04 |
20 | 2020-09-0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峽區龍埔路三角湧大橋旁工地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5F99001-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0點影響防制效果:1.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積土厚),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16 |
21 | 2020-08-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和路2段與碧安街口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局起造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K6至K8站區段土建工程,該工程屬營建工地,領有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書,依計畫應採行適當擋雨措施,惟未據以實施,致工區內蓄積之泥砂廢水溢流至道路及路旁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8 |
22 | 2020-05-0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F105F54002-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及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前往貴局主辦之「安坑輕軌運輸系統計畫土建統包工程」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10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18 |
23 | 2020-04-14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淡水區新市六路1段「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3FA8001-1) |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0點: (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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