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9-1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2段237號 | 力翰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發現以下違規情事: (一)所有清運車輛(車號:KEP-0***)於114年2月13日與2月25日有派遣至力o企業有限公司載運廢塑膠至嘉o國際易有限公司(下稱o騏公司),惟未依規定上網申報前揭2筆營運紀錄, (二)另查114年1月至8月營運記錄申報情形,有申報載運R-0503營建混合物至嘉o公司,惟經比對紙本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上登載為R-0201廢塑膠,有營運紀錄申報錯誤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04 |
| 2 | 2025-04-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178之號旁 | 力翰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載運廢棄物,雖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文件日期有誤,且駕駛當下所出示之文件亦非網路申報三聯單,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24 |
| 3 | 2024-11-1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台61-新北市八里南下起點 | 力翰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勾稽113年11月份非法棄置圍籬系統及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查獲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B-****)行經台61-新北市八里南下起點時無GPS行車軌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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