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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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08-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15鄰81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王婿畜牧場使用來自貨運行等事業產出之廢木材(代碼:R-0701)作為烹煮餐廳及學校廚餘(代碼:R-0106)之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2-02 | |
2 | 2017-08-07 | 固定空污 | 自107年02月0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自本裁處書送達日起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15鄰81-1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王婿畜牧場使用來自貨運行等事業產出之廢木材(代碼:R-0701)作為烹煮餐廳及學校廚餘(代碼:R-0106)之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18-02-02 | |
3 | 2017-04-18 | 水污染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一五鄰八一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裁處,並廢止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 臺端所屬王婿畜牧場因一年內遭查獲放流水超過標準,經3次以上限期改善,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臺端所屬王婿畜牧場屢遭查獲違規情事,本次排放廢污水中污染物濃度達放流水標準限值2.25倍,嚴重影響水體環境。 |
不須改善 | 廢止許可證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17-09-26 | ||
4 | 2017-04-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38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一五鄰八一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 臺端所屬王婿畜牧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本局前往複查,廢水設備處理操作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9-26 | |
5 | 2017-03-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一五鄰八一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及第19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經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190mg/L(最大限值:80mg/L)及化學需氧量2,100 mg/L(最大限值:6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08-01 | |
6 | 2017-02-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一五鄰八一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畜牧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本局前往複查,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130mg/L(限值:60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6-08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05-18 | |
7 | 2017-0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3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15鄰81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檢測報告書下達,化學需氧量:1410 mg/L(最大限值:600 mg/L)及懸浮固體:227 mg/L(最大限值:1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4-19 | |
8 | 2016-11-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一五鄰八一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條、第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03-22 | |
9 | 2015-04-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81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01 | |
10 | 2015-02-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15鄰81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規定,爰依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5-15 | |
11 | 2015-0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頂福里八一號 | 王婿畜牧場 |
違反行為時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違反行為時之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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