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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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7-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段瑞樹坑小段16地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有之畜牧場,現場貯存廚餘再利用,惟廚餘貯存及再利用過程產生惡臭物質,未採有效抑制或除臭之措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15 | |
2 | 2018-05-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瑞樹坑8鄰55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094-01號),稽查時作業中,發現下列缺失: 1. 廢水經「固液分離機」後直接以一管線連接至「厭氣槽(厭氣池)」。 2. 近瑞樹坑溪一側之豬舍,豬隻產生之廢水經由豬舍旁之收集渠道連通至畜牧場中一廢水貯坑,惟該廢水貯坑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 上述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20 | |
3 | 2018-05-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8鄰55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於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98 mg/L(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28 | |
4 | 2018-04-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1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瑞樹坑八鄰五五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臺端所屬畜牧場稽查,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510mg/L(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816mg/L(限值:80mg/L)、懸浮固體315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03 | |
5 | 2018-01-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12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樹坑8鄰55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至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稽查,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1,090 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317 mg/L(限值:80 mg/L)、化學需氧量1,700 mg/L(限值:6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04-16 | |
6 | 2017-09-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屏里瑞樹坑8鄰55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2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現場查獲使用來自工地之廢木材(代碼:R-0701)當作烹煮餐廳廚餘(代碼:R-0106)之燃料,核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公告之再利用機構,惟臺端未取得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12-21 | |
7 | 2017-09-24 | 固定空污 | 自106年12月2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瑞樹坑八鄰五五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現場查獲使用來自工地之廢木材(代碼:R-0701)當作烹煮餐廳廚餘(代碼:R-0106)之燃料,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再利用或處理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17-12-20 | |
8 | 2017-08-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瑞樹坑55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於臺端所屬畜牧場稽查,現場廢水處理設備操作中,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692mg/L(限值:600mg/L)、生化需氧量192mg/L(限值:80mg/L)、懸浮固體200mg/L(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23 | |
9 | 2017-03-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瑞平里瑞樹坑8鄰55號 | 許陳樹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許陳樹畜牧場,廢(污)水處理設施裝置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非為連續自動記錄者,惟未每日記錄其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水量讀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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