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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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大南灣段寶斗厝坑小段4-1、4-2、4-3、4-4地號 | 東神砂石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即OO砂石行)所屬堆置場區,其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土石方)之實際堆置面積已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核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適用對象(堆置場),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2-08-09 |
2 | 2020-09-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大南灣段寶斗厝坑小段4 -1、4-2、4-3、4-4地號 | 白永發(即東神砂石行)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屬場區,經量測土方堆置總面積約為808平方公尺,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土石方堆置場,惟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是 | 否 | 2021-03-15 |
3 | 2018-05-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嘉寶里93-1號 | 東神砂石行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後段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 臺端經營之東神砂石行於於稽查地址堆置砂石,經實際量測堆置總體積:41公尺*26公尺*13公尺=4,619.3立方公尺,堆置量已超過3,000 立方公尺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公告「第五批次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堆置砂石。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18-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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