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1-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2段16號1至3樓 | 艾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1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公司屬應設置甲級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專責人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06 |
| 2 | 2025-08-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8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10號 | 艾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銅鑼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銅鑼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4日派員前往執行稽查,查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經裁處在案,並限期於114年8月1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未依限改期限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查驗,為改善期限屆滿仍未完成改善。 |
待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19 |
| 3 | 2025-03-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艾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銅鑼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事業所屬銅鑼廠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發現前揭製造程序新增污染源、防制設備、原料、排放管道,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相符。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29 |
| 4 | 2024-08-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民生路一○、一二號 | 艾姆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銅鑼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所屬銅鑼廠從事汽車零組件加工生產作業,經查有下列違反規定情事: 一、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以貝克桶盛裝製程產出之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計有1桶,核與申報貯存資料為0公噸數量不符,未確實申報每月廢棄物貯存情形。 二、事業廢棄物貯存區內貯存有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銅及其化合物(C-0110),該2項有害事業廢棄物未依規定於包裝容器外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01 |
| 5 | 2019-11-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粉寮路二段16號 |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廠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林口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管制編號:F17A4378),經查108年11月清除事業廢棄物(廢油混合物(代碼:D-1799))超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備量(最大月產生量:6.3公噸/月) ,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2 |
| 6 | 2019-10-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期限:裁處書送達翌日起15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銅鑼鄉民生路10號 | 艾姆勒車電股份有限公司銅鑼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7條第2項、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銅鑼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項: 一、自107年8月至108年9月,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貯存逾1年未清除且未申請延長期限。 二、貯存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污泥)未標示數量及未符合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 三、廢棄物貯存區查有2桶貝克桶盛裝廢油,未有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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