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7-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基隆市七堵區實踐路294巷54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行為時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59號),經查貴公司112年4月11日及4月12日貴公司所有車輛自本市營建工地載運剩餘土石方、PC塊、鋼筋等事業廢棄物,惟貴公司112年4月廢棄物營運申報紀錄之申報數量總筆數為32筆,未將前往上述營建工地清除廢棄物之營運紀錄上傳(共6筆),顯與事實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11-24 | |
| 2 | 2025-01-0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2段550巷29弄13號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境部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發現下列違規事項: (一)113年4月2日使用清運機具(車號:**-DY、SZ-**)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至****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資源處理場,惟未申報。 (二)113年8月5日、10月14至15日及11月26日使用清運機具(車號:**-DY、SZ-**)載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至****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資源處理場,惟申報紀錄為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02 |
| 3 | 2024-06-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屋鄉尖豐路與象山路交會口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6月23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頭屋分駐所,查獲盧英哲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LJ-6735)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屋鄉尖豐路與象山路交會口,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7-28 |
| 4 | 2023-09-2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草屯鎮 國道6號753-2柱旁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09月28日02時30分接獲草屯分隊員警通報,於國道六號753-2號柱旁停放曳引車(車頭KLG-0517,車尾HBA-0061)一台,載運混擬土及土方等剩餘土石方,經詢問林員未攜帶隨車證明文件(來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林員表示剩餘土石方係由新北市五股區載運過來,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26 |
| 5 | 2023-04-1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一段301、323、375地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營業貨運曳引車:KLG-****;營業半拖車:HBC-****)載運剩餘土石方(土質代碼:B2-3);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惟前揭營業半拖車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26 | |
| 6 | 2023-02-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二段五五○巷二九弄一三號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4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頭車:KLD-****;尾車:HBA-****)未納入本局核發清除許可證(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59號),未經本局核准進行清除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4 |
| 7 | 2022-12-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1年1月12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100218271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K-7***)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4 |
| 8 | 2022-07-3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2段與八里大道交叉口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LG-****)從事載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輪胎夾帶泥砂,污染地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5 |
| 9 | 2022-06-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中正紀念堂杭州南路2段)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8-19 |
| 10 | 2022-06-1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大林鎮排路里排子路段排子路小段70地號旁產業道路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於111年6月12日經本局派員會同民雄分局偵查隊及大林分駐所,於本縣大林鎮排路里排子路段排子路小段70地號旁產業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之曳引車(車號:KLG-2991)載運土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10 | |
| 11 | 2021-07-2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64快速道路三重往五股方向約13公里處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駕駛人未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掉落泥土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1-12-22 |
| 12 | 2021-06-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五路91號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HG)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未依規定載運至合法收容處理場所,並逕行棄置於本市轄內(佳新地磅站內),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06 |
| 13 | 2020-12-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1段98巷與五號越堤道口前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G-2991)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12 |
| 14 | 2020-04-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2段550巷29弄13號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經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調查109年4月至110年10月貴公司清除車輛(曳引車:***-W5、車斗:**-NP)啟動時,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3-11-15 |
| 15 | 2020-04-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2段550巷29弄13號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59號);經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調查109年4月至110年10月貴公司清除車輛(曳引車:KLD-****、車斗:**-FJ)啟動時,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3-11-15 |
| 16 | 2020-04-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北路2段550巷29弄13號 | 尚得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環保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之事業;經環保署調查109年4月至110年10月貴公司清運聯單及營運紀錄,未依規定申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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