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龍翔國際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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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1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340之9號(臺北國際航空站) | 龍翔國際船務股份有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8 |
2 | 2024-02-23 | 固定空污 | 自113年06月12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段99、100地號 | 龍翔國際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及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土石方堆置場所,經查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4-06-11 |
3 | 2024-02-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段99、100地號 | 龍翔國際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土石方堆置場所,經查堆置土石方(礫石、爐石)總面積達250平方公尺以上,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土石方堆(棄)置場,惟未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6-11 |
4 | 2020-05-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下罟段100地號 | 龍翔國際船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轉爐石貯存轉運站,現場有土石方堆置726平方公尺,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土石堆置場,惟場內並未鋪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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