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05-2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一段81巷162號 | 永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場區逕行堆置一般垃圾 (廢棄物代碼:H-0001);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197號),許可文件內容未核准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核屬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5 |
| 2 | 2023-12-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內湖區安康路290號(內湖垃圾焚化廠) | 永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4 |
| 3 | 2023-04-1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北投垃圾焚化廠) | 永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21 |
| 4 | 2021-11-12 | 事業廢棄物 | 扣留機具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 | 永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2項裁處。 清除機具裝載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有嚴重污染之虞,予以執行扣留車輛(清除廢棄物,車號:2**-*6) |
不須改善 | 扣留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1-12-01 |
| 5 | 2019-05-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1段81巷162號 | 永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6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02 |
| 6 | 2019-04-0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中華路1段81巷162號 | 永合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6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放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03 |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