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3-04-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2155-02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1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2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08 |
| 2 | 2022-10-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桃園廠領有本府核發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桃園廠放流口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重金屬銅Cu:4.0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16 |
| 3 | 2020-06-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6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78.5mg/L、化學需氧量:3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2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09 |
| 4 | 2020-02-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10日派員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複查,查驗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9年1月3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205),限期於109年2月2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9年2月4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16mg/L、化學需氧量:282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2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09 |
| 5 | 2019-12-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1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8年10月29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7681),限期於108年11月29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2月10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99.7mg/L、化學需氧量:23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2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24 |
| 6 | 2019-10-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6mg/L、生化需氧量:55.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生化需氧量:5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24 |
| 7 | 2019-06-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4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並限期貴公司108年6月7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改善期限屆滿派員複查採樣(108年6月10日),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19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26 |
| 8 | 2019-04-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桃園區鹽庫西街86號 | 冠清企業有限公司桃園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6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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