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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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9-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9地號等2筆土地 |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開發集合住宅、辦公室新建工程,查工區內設置18座塑膠沉砂池(每座容積為2m³),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不符(開挖階段應設置4座鋼筋混凝土沉砂池,且每座有效容積為長6m×寬5.5m×深1.2m=39.6m³),貴公司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28 |
2 | 2020-07-2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1月1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9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錦村段240-5地號等4筆 | 立本營造有限公司-皇普建設錦村段新建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7月23日派員至「皇普建設錦村段新建工程(管制編號:B109B51002-1)」進行營建管理辦法稽查,缺失如下: 1.發現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違反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4點缺失。 2.發現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違反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10點缺失。 缺失總計14點,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21 |
3 | 2020-06-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872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竹北市興崙段854地號 |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08)府建字第00425號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未依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實施。 2.排放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未符合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07 |
4 | 2020-04-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竹北市興崙段八五四地號 |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108)府建字第00425號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所屬營建工地未依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設置沉砂池尺寸、位置設置及數量與核准計畫內容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5 |
5 | 2019-12-2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及樂仁路口附近 | 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拆除之廢棄物於路旁堆置,有礙環境衛生整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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