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08-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4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13號 |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復於113年8月14日派員前往複查,查貴廠廢水處理設備廢水收集池(T01-01)至廢水調整池1(T01-02)管線間,仍有一多餘管線銜接至廢水調整池2(T01-03);濾液收集槽(T01-17)仍拆除未使用;螺旋式脫水機(T01-16)濾液直接導入廢水收集池(T01-01),均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內容不符,屆期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3 |
| 2 | 2024-05-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13號 |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第7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中壢區吉林路13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5月7日至貴廠稽查,查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事實如下:查貴廠廢水處理設備廢水收集池(T01-01)至廢水調整池1(T01-02)管線間,有一多餘管線銜接至廢水調整池2(T01-03)。濾液收集槽(T01-17)未使用。螺旋式脫水機(T01-16)濾液導入廢水收集池(T01-01)。雨水溝末端RD01前,另設置一管線將異常水色之廢水抽回廢水收集池(T01-01),均與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不符。貴廠於停車場旁搭設棚架,並於該處清洗搬運牛乳製品使用之棧板,致使清洗廢水流入停車場旁雨水溝,未與雨水分開收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4 |
| 3 | 2023-08-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一三號24.9798914,121.2403238 |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係從事乳品製造業,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112年8月31日至貴廠現場查核,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情事如下: 貴廠111年迄今每月申報廢木材廠內貯存量0.7公噸,惟現場查核時未有廢木材貯存之情事。 貴廠將退貨之乳製品交由統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運至隆彪畜牧場再利用當飼料,惟貴廠未有R-0119及R-0120植物性殘渣申報數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30 |
| 4 | 2023-07-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一三號 | 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6月~11月),發現貴事業於111年7月申報食品加工污泥(R-0902)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100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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