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3-12-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松江北路一三七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845-11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2月5日派員前往督察,現場查獲貴中心非緊急應變時,將T01-20上澄液抽水站廢水,導入T02-01純氧進流抽水站,未依許可登載事項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28 |
2 | 2022-04-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9.0 mg/L(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3-04-11 |
3 | 2022-02-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6.7 mg/L (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3-03-17 |
4 | 2021-12-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係管理其他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0845-1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2月2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8.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3-03-10 |
5 | 2021-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9月28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9.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10 |
6 | 2021-08-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工業區松江北路一三七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廢水處理廠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包貯存,惟貯存設施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04 | |
7 | 2021-02-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9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18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2-09-27 |
8 | 2021-01-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22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6.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限期貴中心於110年2月17日前完成改善(限期改善通知書送達日:110年1月13日),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28日(改善期間)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貴中心於改善期間,放流水污染物項目(化學需氧量)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之1條規定按次處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2-08-12 |
9 | 2021-0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69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22日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6.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註:懸浮固體、銅、鎳、鋅符合放流水標準),限期貴中心於110年2月1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月19日(改善期間)派員至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7,230mg/L,化學需氧量:2,310mg/L,銅:34.1mg/L,鎳:1 .78mg/L,鋅:5.3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化學需氧量:80mg/L,銅:1.5mg/L,鎳:0.5mg/L,鋅:2.5mg/L),貴中心於改善期間,放流水污染物項目(懸浮固體、化學需氧量、銅、鎳、鋅)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另貴中心放流口所在之承受水體(黃墘溪)係屬新街溪及埔心溪第一級總量管制區,惟總量管制標的項目(銅、鎳、鋅)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2-06-13 |
10 | 2020-12-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96.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08 |
11 | 2020-09-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109年8月21日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80mg/L)(註:懸浮固體符合放流水標準),限期貴中心完成改善,惟貴中心109年9月24日(改善期間)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5.9mg/L,化學需氧量:8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化學需氧量:80mg/L),貴中心於改善期間,放流水污染物項目(懸浮固體)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1條規定按次處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08 |
12 | 2020-09-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8.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1-06-03 |
13 | 2020-08-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0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1-05-12 |
14 | 2020-07-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7.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0-12-08 |
15 | 2020-06-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3.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11-06 |
16 | 2019-05-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中心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9.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0-06-24 |
17 | 2019-04-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有關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事項運作,相關違規事實如下: 一、T01-03A、B調節池廢水→T02-04純氧初沉池→T01-05A曝氣池,與許可登載運作廢水處理流程不符。二、T01-06A二沉池A、及T01-06B二沉池B產出之污泥50%收集流至T01-14污泥攪拌槽,50%收集流至T02-16反沖洗廢水池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許可10%流至T01-14污泥攪拌槽、90%污泥T02-16反沖洗廢水池)。三、T02-09A純氧混凝沉澱池A、T02-09B純氧混凝沉澱池B產出之污泥全部迴流至T02-01純氧進流抽站,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四、T02-13污泥濃縮池之污泥全部收集流至T02-16反沖洗廢水池,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許可:僅20%污泥迴流至T02-16單元)。五、T01-05A曝氣池A檢測溶氧0.6mg/L(許可範圍1.0~3.0mg/L)、及MLSS值6,350mg/L(許可範圍368.5~3,685.2mg/L)與許可登載運作範圍不符合。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0-06-16 |
18 | 2019-04-1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松江北路137號 | 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8條第2項、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有關未遵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相關違規事實如下:一、T01-01進流抽水站及T02-01純氧進流抽水站設置流量計,未依規定每年委託校正1次。二、T01-04A初沉池A、T01-04B初沉池B,107年全年及108年1月1日迄今,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流量計流量。三、T01-05A曝氣池A、T01-05B曝氣池B、T02-05A純氧曝氣池A、T02-05B純氧曝氣B,未依規定每日紀錄MLSS、及溶氧量操作數值。四、T01-02曝氣沉砂除油池之鼓風機(2台)皆故障,廠方人員表示上述設施已故障約1個月未操作,查未依規定記錄上述設施故障時間、設施名稱及發生原因。五、106年第3季定檢申報資料,T01單元及T02單元聚氯化鋁及高分子聚合物項目缺漏未申報。六、T02-09A純氧混凝沉澱池A及T02-09B混凝沉澱池B之污泥管線未清楚標示其名稱、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0-06-16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