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寶潔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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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9-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三二巷五之一號 | 寶潔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 貴公司111年1月27日以網路申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負責人變更,惟檢視貴公司提供資料,貴公司已於110年9月8日完成公司登記資料之負責人變更,貴公司未於15日內辦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負責人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4-01 | |
2 | 2019-09-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三二巷五之一號 | 寶潔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從事廢塑膠、廢鐵容器、廢鋁容器等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貴公司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受託清除廢棄物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限期貴公司於108年9月20日前完成廢棄物清理作業,案經本局108年9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內仍堆置生活垃圾、廢塑膠、廢纖維等(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種類)約50公噸未清理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本局依法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0-14 | |
3 | 2019-05-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高青路三二巷五之一號 | 寶潔廢棄物清除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貴公司係從事廢塑膠、廢鐵容器、廢鋁容器等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案經本局108年5月29日現場勘查發現,貴公司廠房內堆置生活垃圾、廢塑膠、廢棉紗等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種類,貴公司未向桃園市政府申請核發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受託清除廢棄物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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