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德特斯特營造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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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78巷9號2樓 | 德特斯特營造有限公司-良昌鋼鐵股份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於113年8月6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承攬良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739號]迄今仍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公司未於期限內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次執行113年8月6日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8-06 | |
2 | 2024-05-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長紅段7之31地號等5筆 | 德特斯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5月2日府都建施字第1130115193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良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2)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739號]已於109年10月1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49%,惟本局於113年5月3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80004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6-05 | |
3 | 2021-10-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頂湖段478及481地號等2筆土地 | 德特斯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110年10月27日派員至本市楊梅區頂湖段478、481地號稽查,貴公司堆置工程施工後拆除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含廢鐵、廢矽酸鈣板、廢木材等廢棄物),惟未網路申報貯存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4-11 | |
4 | 2020-05-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幼獅段690地號 | 德特斯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承攬晶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6,000,000元,工程面積:450平方公尺,執照號碼:(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1101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11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296142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5月16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11月27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2-11 | |
5 | 2018-03-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塔寮坑段坑底小段二三地號 | 德特斯特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3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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