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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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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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72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42巷6號1樓及8號 | 合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2月19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放流水水質為懸浮固體77mg/L、總鉻2.88mg/L、銅15.6mg/L及鎳33.3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總鉻1.5mg/L、銅1.5mg/L及鎳0.7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2-20 |
2 | 2024-08-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42巷6號1樓及8號 | 合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邱○○係擔任貴公司(管制編號:H4603605)專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惟依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3年7月31日環循利字第1136114448號函查詢結果,該名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兼任貴公司非屬環境保護相關法令所訂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8-26 | |
3 | 2024-04-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38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四二巷六號一樓及八號 | 合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4月16日派員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銅10.0mg/L及氫離子濃度指數(pH)9.5,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1.5mg/L及氫離子濃度指數(pH)6.0~9.0)。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6-14 |
4 | 2021-08-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四二巷六號一樓及八號 | 合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於貴事業廢水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鎳:0.87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0.7mg/L)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15 |
5 | 2019-06-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四二巷六號一樓及八號 | 合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截至109年5月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6-17 | |
6 | 2015-08-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42巷6號1樓及8號 | 合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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