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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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7513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庄子段1172、1176、1177地號(大新路938巷139號)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11月2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大新路938巷內溝渠稽查,現場見有畜牧廢水由場內牆面漫流出至該側溝,經查臺端(即坤勝畜牧場)場內畜牧廢水貯槽因地震槽體牆面龜裂,致該畜牧廢水疏漏約2立方公尺至場外道路溝渠,惟臺端(即坤勝畜牧場)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02-19 |
2 | 2023-02-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庄子段1172、1176、1177地號(大新路938巷139號)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14 |
3 | 2021-08-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938巷139號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坤勝畜牧場未依法完成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07 |
4 | 2019-11-1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坤勝畜牧場)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稽查時發現該畜牧場旁,經查係臺端(即坤勝畜牧場)所僱之員工進行廚餘填充作業不慎廚餘散落污染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2-12 | |
5 | 2019-09-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108年8月2日前往稽查,發現畜牧作業廢水應依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內容,將作業廢水排入廢水處理設備廢水池(T01-1)收集處理,惟臺端將場內清洗豬舍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於108年8月2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033),限期於108年8月12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限期改善屆滿派員複查(108年9月3日),場內清洗豬舍之作業廢水仍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0-07 |
6 | 2019-08-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57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經營坤勝畜牧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108年7月15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場畜牧作業廢水應依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內容,將作業廢水排入廢水處理設備廢水池(T01-1)收集處理,惟貴場將場內清洗豬舍之作業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於108年7月15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44),限期於108年7月28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於限期改善屆滿派員複查(108年8月2日),場內清洗豬舍之作業廢水仍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19 |
7 | 2019-07-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8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從事畜牧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6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同年7月14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7月15日派員複查,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仍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認定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06 |
8 | 2019-06-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 | 坤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經營畜牧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該場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08-15 |
9 | 2019-05-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新庄子八九之一二號 | 林文勝(即坤勝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勾稽結果,發現貴事業未依規定於108年4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3月之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5-09 | |
10 | 2019-04-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 | 陳文雄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經營畜牧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該場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6-23 |
11 | 2018-11-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 | 陳文雄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蘆竹區新莊里大新路938巷139號所營畜牧場場內清洗豬舍之廢水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貯留許可文件內容運作,且經廢水續流至承受水體灌溉溝渠,並於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2390mg/L,化學需氧量:7950mg/L,懸浮固體:44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80mg/L,化學需氧量:600mg/L,懸浮固體:150mg/L),取得貯留許可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其排放水質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5倍以上。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5 |
12 | 2017-05-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668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大新路938巷139號 | 陳文雄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將養豬廢水抽回製程回收,導致場區周界外之道路側溝遭殘留豬糞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7-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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