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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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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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8-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三○三號(地下一樓、一樓)、三○三號三樓、三○三號四樓、三○三號五樓(六樓)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改制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5月31日環署循字第1121066223號,專案編號:EP1120401)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11年8月至112年2月),發現貴事業於111年9月至12月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1.2公噸)百分之十,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1-21 | |
2 | 2022-08-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303號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11 |
3 | 2020-06-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三○三號(地下一樓、一樓)、三○三號三樓、三○三號四樓、三○三號五樓(六樓)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廢水處理程序產生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電鍍製造程序產生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及印刷電路板製照程序產生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合計逾60公噸,遲於109年7月23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8-09 | |
4 | 2019-08-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三○三號(地下一樓、一樓)、三○三號三樓、三○三號四樓、三○三號五樓(六樓)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中: (一)中間槽(T01-13)有一管線迴流至快混槽(T01-6),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 (二)MBR槽(T01-14)有一管線迴流至調節槽(T01-5),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以上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現場開立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0001655),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23 |
5 | 2018-05-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107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善,並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未於期限屆滿前提報改善證明文件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屆期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303號1、4、5、6樓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5年度消泡劑實際用量為9.2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7.2公噸);高錳酸鉀實際用量為1.8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1.44公噸);氫氧化鈉(燒鹼/片鹼/苛性鈉)實際用量為144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45.36公噸);硝酸實際用量為48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32.4公噸);黑化液實際用量為6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2.52公噸);過硫酸鈉實際用量為24公噸(許可年用核定量為18公噸),顯超過許可年用核定量達10%以上。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19 | |
6 | 2017-12-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303號1、4、5、6樓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005及A006壓降值均為15cmH2O及A009壓降值為零(許可操作範圍值均為3~10c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2-05 | |
7 | 2016-11-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6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南山路二段三○三號一、四、五、六樓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17 | |
8 | 2016-06-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蘆竹區南山路二段303號 | 迅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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