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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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1-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第2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揮發性有機液體貯存程序-揮 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H6456-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1月12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廢水處理廠(W001)中生物曝氣槽之加蓋設施已明顯變形未有完全密閉覆蓋且有破損情形致氣體未完全密閉收集,現場嗅得明顯之異味,廢水處理廠未維持氣密狀態且未採密閉集氣系統連通至污染防制設備。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3 |
2 | 2024-11-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1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環空操證字第H6501-07號),案經貴廠於113年11月3日8時44分發生火警事故,本府消防局接獲民眾報案再電洽貴廠確認火警事故後,於113年11月3日9時15分轉知本府環境保護局,查貴廠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中真空蒸餾塔之柏油管線閥門堵頭洩漏,導致柏油洩漏後產生燃燒引發火災,現場已關閉該作業並以木屑鋪設,惟貴廠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07)之製程因突發事故(火災),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時,雖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後於113年11月3日10時23分向本府通報,未依規定於事故發生後至遲1小時內通報本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8 |
3 | 2024-10-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加氫脫硫處理程序(M36),操證字號:H6477-06號」,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排放管道監測設施之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應每日及執行監測設施維護作業後進行1次。 經查桃園市CEMS管理平台每日校正值資料,發現上開製程排放管道(P044)113年8月11日未執行氮氧化物排放流率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核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1 |
4 | 2024-10-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係從事石油化學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 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038-24號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113年10月3日、4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貴廠因113年10月2日上午輸送高級柴油管線(GA2422/S 五股至石門)鏽蝕,造成油品滲漏至土壤後經箱涵洞內溝壁滲出,本府環保局稽查時該涵洞仍排放廢油之情形,惟貴廠未於發生三小時內向本府環境保護局通報,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未查明疏漏污染狀況又擅自將原架設之攔油索撤除導致污染擴大,造成後街溪(南崁溪支流)沿岸有大量乳化油渣污染,嚴重影響水體品質。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4-040018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4 |
5 | 2024-10-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貴廠因大雨沖刷廠內作業區地面殘留油漬,導致含廢油之水經廠內雨水溝,流至逕流雨水放流口(RD03),並續流至後街溪,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6 | 2024-03-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管制編號:H4803507)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操證字第H7302-00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3月11日至該廠(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1段50號)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UL2-16871-V-010-S)檢測濃度1萬1,361 ppm(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19 |
7 | 2024-02-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烷化程序(M32)」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617-03號),該製程屬環境部公告第5批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本府環保局於113年2月22日派員至該廠(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稽查,查該廠排放管道P040之氮氧化物於113年2月4日9時(174.07ppm)、10時(182.26ppm)、11時(203.72ppm)、12時(201.7ppm)、13時(182.66ppm)、14時(175.58ppm)、15時(175.79ppm)、16時(157.8ppm)有8筆實際超標(排放標準為150ppm)之情形;另查超標期間每日校正報告各監測項目之零點偏移及全幅偏移測試符合法規規格值,測值皆屬有效數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氣狀污染物之監測數據,其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值之累積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7 |
8 | 2024-01-3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8及29日於貴公司所屬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本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本市大園區油廠段8-3、11、12地號等3筆土地)執行土壤污染查證,其結果土壤中重金屬鋅濃度最高達14,1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0毫克/公斤)、重金屬鎳濃度最高達633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200毫克/公斤)、重金屬砷濃度最高達78.9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60毫克/公斤)及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最高達10,800毫克/公斤,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毫克/公斤);故本府依土污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於113年3月11日以府環化字第1130053434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公告貴公司為污染行為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3-25 | |
9 | 2024-01-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管制編號:H4803507)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觸媒裂解程序(M27),操證字第H6711-02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3年1月16日至該廠(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1段50號)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摘要詳如附件)設備元件(編號:FC1-70050-F-020-G)檢測濃度1萬1,136 ppm(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2 |
10 | 2023-12-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50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揮發性有機液體貯存程序-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操證字H6456-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2月18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獲查廢水處理廠(W001)中生物曝氣槽(T01-13及T01-14)未密合處原以防火毯加蓋密合,惟仍有破洞處,未有效密閉收集氣體,及曝氣槽(T02-04)未有加蓋密閉收集,現場嗅得明顯有機溶劑異味情形。綜上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4-01-12 |
11 | 2023-10-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硫磺回收處理程序(M14),證號:H6488-03號」操作許可證。查該公司於112年10月21日高燃燒塔(A11A)有排放情形,其排放時間為上午0時至7時,排放時間約8小時,廢氣總流量為10865.91CMH。另A11A輔助燃燒型式為無輔助燃燒型式、塔頂截面積為0.13m2、排放期間廢氣最大流量為0.41Nm3/s(1484.89/3600=0.41),故當時排放速度最快為3.17m/s,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排放速度小於17m/sec時,總淨熱值(HT)應大於8MJ/Nm3;惟A11A前開排放時間,HT分別為0.4、0.41、0.38、0.39、0.4、0.39、0.39及0.4 MJ/Nm3,未達法規要求HT應大於8 MJ/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17 |
12 | 2023-09-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管制編號:H4803507)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觸媒重組程序(M04),證號H1956-16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9月6日至該公司(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1段50號)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摘要詳如附件)設備元件(編號:CR2-10060-F-040-G)檢測濃度1萬2,090ppm(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4 |
13 | 2023-07-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硫磺回收處理程序(M14),證號:H6488-03號」操作許可證。查該廠於112年7月20日,高燃燒塔(A11A)有排放情形,排放時間為上午10時,排放時間約1小時,廢氣總流量為205.64m3/hr。另A11A輔助燃燒型式為無輔助燃燒型式、塔頂截面積為0.13m2、排放期間廢氣最大流量為0.06Nm3/s(205.64/3600=0.06),故當時排放速度最快為0.43m/s(0.06/0.13=0.46),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排放速度小於17m/sec時,總淨熱值(HT)應大於8MJ/Nm3;惟A11A前開排放時間,HT為1.1MJ/Nm3,未達法規要求HT應大於8MJ/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25 |
14 | 2023-07-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於112年7月17日,其他廢氣燃燒塔(A102)於當日13時至14時有排放情形,廢氣總流量為136.32m3/hr。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公私場所正常操作下排放之廢氣,不得使用廢氣燃燒塔處理;惟A102操作條件未符合前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5 |
15 | 2023-06-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9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於112年6月3日、6月4日及6月6日高燃燒塔(A11A)有排放情形,排放時間分別為上午1時;上午9時至14時、21時至22時;13 時,彙整前開排放時間約10小時,廢氣總流量為723m3/hr。另A11A輔助燃燒型式為無輔助燃燒型式,其頂端截面積為0.13m2、排放期間廢氣最大流量為16Nm3/s(16/3600=0.004),故當時排放速度最快為0.03m/sec(0.004/0.13=0.03),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排放速度小於17m/sec時,總淨熱值(HT)應符合 Ht≧8MJ/Nm3;惟A11A前開排放期間,有10小時HT分別為7.01、7.67、2.54、2.37、3.11、6.72、6.51、3.2、1.52及0.08MJ/Nm3,總淨熱值未符合 Ht≧8MJ/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25 |
16 | 2023-05-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觸媒裂解程序(M27),操證字第H6711-01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5月26日至該廠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FC2-13480-F-010-S檢測濃度1萬7,526ppm(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5 |
17 | 2023-05-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於112年5月5日,高燃燒塔(A11A)自當日上午6時至上午8時及當日上午10時有排放情形,廢氣總流量為9m3/hr。另A11A輔助燃燒型式為無輔助燃燒型式、塔頂截面積為0.13m2、排放期間廢氣最大流量為0.0008Nm3/s(3/3600=0.0008),故當時排放速度最快為0.006m/s(0.0008/0.13=0.006),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排放速度小於17m/sec時,總淨熱值(HT)應大於8MJ/Nm3;惟A11A使用期間,有4小時HT分別為1.32、1.27、1.21及2.56MJ/Nm3,未達法規要求HT應大於8MJ/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05 |
18 | 2023-02-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原油常壓蒸餾程序(含觸媒重組程序、加氫脫硫處理程序)-原油蒸餾程序(M01),操證字第H6668-02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2月7日至該廠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TP1-14810-V-040-S檢測濃度1萬3,738.3ppm(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7 |
19 | 2022-10-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從事石油煉製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原油常壓蒸餾程序(含觸媒重組程序、加氫脫硫處理程序)-原油蒸餾程序(M01),操證字第H6668-02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2月22日至貴廠進行111年第四季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操作紀錄報表查核,經查上開紀錄,發現防制設備選擇觸媒還原設備(A01A)自111年10月3日起至同(111)年11月19日止,共計有20日還原劑注入率未符合許可證核定範圍(2~12 kg/hr)操作,亦未介於許可核定條件之10%容許差值範圍內,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5 |
20 | 2022-09-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觸媒裂解程序(M27),操證字第H6711-01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9月14日至該廠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FC210280V020S檢測濃度1萬9,203.8ppm(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5 |
21 | 2022-09-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五○號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觸媒裂解程序(M27),證號:H6711-01」操作許可證。查該廠於111年9月6日,硫化氫燃燒塔(A22A)自當日下午5時至下午7時有排放情形,廢氣總流量為1,760m3/hr。另A22A輔助燃燒型式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塔頂截面積為0.13m2、排放期間廢氣最大流量為0.13Nm3/s,故當時排放速度最快為1.00m/s(0.13/0.13=1.00),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排放速度小於17m/s時,總淨熱值(HT)應大於等於12MJ/Nm3。惟A22A使用期間,有3小時HT分別為5.53、5.55 及5.73MJ/Nm3 , 未達法規要求HT 應大於等於12MJ/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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