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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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13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青商路363號旁 | 安興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貴公司於桃園市中壢區青平段109地號承造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辦公室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7月13日7時49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手持切割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12 | |
2 | 2021-05-23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龜山區樂學路附近(樂捷段181地號等3筆土地) | 安興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員工刻正使用電鑽進行牆面修整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7-02 | |
3 | 2018-09-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 草湳坡段埔心小段42地號等23筆 | 安興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之「皇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住宅拆除工程」(合約金額:100,000元,工程面積:121.75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助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建築拆除業。依桃園市政府107年8月16日府都建施字第1070206519號函說明十,該工程已於106年10月1日先行動工(先行拆除),工程進度達100%,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04 | |
4 | 2018-09-03 | 噪音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楊梅區四維二路與永美路交叉口附近工地 | 安興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四維二路與永美路交叉路口附近從事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30日上午11時16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8.1分貝,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營建工程日間第三類管制標準(72分貝),限期貴公司於同年9月1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同年9月3日上午11時05分派員複查,於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80.6分貝(超出8.6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六條規定營建工程日間第三類管制標準(72分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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