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07-01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成功街205號 | 石豹環保科技企業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8月19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臺端未依規定於每月15日前完成前1個月(113年7月份)申報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09-08 |
| 2 | 2023-09-0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成功街205號 | 石豹環保科技企業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即石豹環保科技企業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171號),經查回收貯存廠(場)地號係「桃園市八德區廣隆地段0176地號」土地;惟本局112年6月9日派員查獲臺端將廢機動車輛另貯存於「八德區廣隆地段0175地號」土地,顯與回收業登記證記載之回收貯存廠(場)地號不符,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所定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1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臺端於112年8月8日前完成改善,後臺端申請展延改善期限,本局同意展延至112年9月6日止。惟本局於112年9月7日派員前往複查,臺端仍將廢機動車輛另貯存於「八德區廣隆地段0175地號」土地,顯與回收業登記證記載之回收貯存廠(場)地號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3-11-21 |
| 3 | 2023-06-0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八德區成功街205號 | 石豹環保科技企業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1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即石豹環保科技企業行)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171號),經查回收貯存廠(場)地號係「桃園市八德區廣隆地段0176地號」土地;惟本局112年6月9日派員查獲臺端將廢機動車輛另貯存於「八德區廣隆地段0175地號」土地,顯與回收業登記證記載之回收貯存廠(場)地號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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