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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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223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 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證字第H2680-08號)」、「引擎 發 電程序(M03)(操證字第H2682-07號)」、「人造纖維製造程序 (含合成纖維、半合成纖維、再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含熱媒 加熱程序)-其他人造纖維製造程序(M04)(操證字第H2683-12) 」及「鍋爐蒸氣產生程序 (M05)(操證字第H4909-04號)」。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 時M04及M05製程作業中,查該區製程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皆運作中,惟洗滌塔A404現場設備顯示流率讀值為0 m³/hr ,經貴廠歷經30分鐘進行現場故障排除,該洗滌塔流率讀值 仍顯示為0 m³/hr,再查貴廠每日製程操作之工作日誌皆有作 業人員撰寫 ,惟查自113年10月17日後未再撰寫每日工作日 誌,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罰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30 |
2 | 2024-10-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廣仁里延平路三段二二三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製程屬「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依據環境部公告(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6月6日環署空字第1121046800號公告,其污染源E201熱媒鍋爐至T440儲槽之排放管道P2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氮氧化物),貴廠檢測依法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第一次檢測時間為111年7月8日(季別:七月至九月),經查貴廠於113年6月27日執行定期檢測(季別:四月至六月),惟貴廠未於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4 |
3 | 2023-06-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223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平鎮區廣仁里延平路3段223號從事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案經本局112年6月7日前往稽查,稽查時查貴廠格外品樣態未有明確規格分類(方塊狀,條狀,不規則黏塊狀,半絲半塊狀),惟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略以:「…應請指定公告事業提供產品種類、 成分、規格(大小、長短)、形態、顏色、數量、照片、用途或流向等資料,以供審查,並應確認產品之說明屬合理、技術可行且流向無虞」,顯見登載於廢清書中之產品,仍應具有一定規格、型態,而非稽查時發現之格外品樣態。經查貴廠將號稱產品之雜酯類格外品售予廢棄物再利用廠商進行再利用,現場勘查結果係應為事業廢棄物,惟未登載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應符合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產品規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9-07 | |
4 | 2022-08-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223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及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屬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8月6日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及健康風險評估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惟與本府勞動檢查處確認,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宋○○亦設置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及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08 |
5 | 2021-11-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二二三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廢水處理設備運作中,查貴廠M04製程之洗滌塔(A401)廢水排入廢水處理設施調勻站(T01-01),惟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13 |
6 | 2020-06-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廣仁里延平路三段二二三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前於109年6月8日委託一般事業廢棄物有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1)至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聯單編號:H510095210900194),惟查永成環科股份有限公司(管制編號:H53B0959)非屬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僅於108年12月9日取得桃園市政府核准「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同意設置文件變更暨試運轉計畫」,並經核准收受67家事業產出之事業廢棄物(未包含貴事業),貴事業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交付合格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6-23 | |
7 | 2017-09-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廣仁里延平路三段二二三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6年9月1日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401)異味濃度檢測時作業中,檢測結果:1,29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1,00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07 | |
8 | 2016-10-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三段二二三號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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