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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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 | 真味黃豆食品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東勢里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經營真味黃豆食品行,從事食品加工作業(豆類製品加工),案經本局113年3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使用之燃料木材係向事業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板)(R-0701),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即真味黃豆食品行)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限期臺端於113年5月3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3年6月13日派員前往複查,稽查時燃木鍋爐作業中,惟臺端(即真味黃豆食品行)仍未於營運前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自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臺端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30 | |
2 | 2024-03-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 | 真味黃豆食品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3年3月5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東勢里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真味黃豆食品行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使用之燃料木材係向事業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板)(R-0701),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真味黃豆食品行)未領有經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90060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5-10 | |
3 | 2023-10-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 | 真味黃豆食品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嗣於112年10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仍有廢木材(板)(R-0701)燃料使用,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2-06 | |
4 | 2023-07-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 | 真味黃豆食品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7月1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臺端所經營真味黃豆食品行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料係向事業單位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8-21 | |
5 | 2023-05-0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 | 真味黃豆食品行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於112年5月9日派員前往本市平鎮區東勢里福龍路一段302巷30號稽查,發現臺端所經營真味黃豆食品行之燃木鍋爐作業中,查該鍋爐之燃料係向事業單位所所收受之廢木材 (板),係屬內政部營建署公告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木材(板),惟臺端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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