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安永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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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7-12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 | 安永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61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查環境部化學管理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上下游勾稽查異常,查貴公司(地址:桃園市平鎮區湧豐里工業一路一號)於112年7月12日退回運送關注化學物質「氫氟酸」共計235公斤至協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惟貴公司未於運作(貯存)前向本府申請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故貴公司未能運作前取得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販賣、貯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第1項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04 | |
2 | 2022-07-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號 | 安永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1年8月18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管制編號:H51B2856 )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9年5月6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5,000萬元,且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生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最大月產量為156.621公噸,已逾100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迄今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並經審核通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8-18 | |
3 | 2021-10-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號 | 安永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稽查時貴公司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器(A002)壓降操作參數讀值為0mmH2O(許可證許可範圍:20~60mmH2O),貴公司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22 |
4 | 2021-07-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1號 | 安永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局針對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9年8月~110年1月),發現貴公司上網申報109年9月、109年12月及110年1月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產出量、貯存量及清理量申報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9-06 | |
5 | 2017-05-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勒令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湧光里工業一路1號 | 安永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試車許可及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行為。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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