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0-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3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90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10月27日至原址複查,現場查視平鎮區鎮東段1247、1248地號,仍堆置該場原料(砂石),經調閱許可證,仍與現有許可內容不符(許可證核定堆置地號:桃園市平鎮區鎮東段1303、1307、1309地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否 | 2026-05-30 |
| 2 | 2025-09-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903-00號),亦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管制之固定污染源(大型堆置場)。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9月16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堆置區三面皆未以阻隔牆圍封,該阻隔措施未達實際堆置高度1.25倍以上,另案內地號堆置土石方皆未設置自動或人工灑水措施,亦未覆蓋防塵網,未見堆置物料灑水也未保持濕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24 |
| 3 | 2025-08-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90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8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後方土地(本市平鎮區鎮東段1247、1248地號),現場見有堆放土石方情形,檢核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規定事項:「九、核定堆置地號(X001-X006):桃園市平鎮區鎮東段1303、1307、1309地號。」;惟貴公司將原料(砂石)堆置於平鎮區鎮東段1247、1248地號,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2-24 |
| 4 | 2025-04-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將其產出之上開汚泥廢棄物交由未領有清除許可證之業者清除,並且不知其流向,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23 |
| 5 | 2025-03-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本府環管處114年2月19日桃環管蘆中字第1140004885號函來函,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稽查,現場未運作,查核物料堆、車行路徑、出入口等,發現3項缺失未符合逸散管辦規定:(一)物料堆置阻隔牆高度不足,記缺失4點。(二)車行路經舖面有色差髒污,記缺失4點。(三)車輛離場輪胎未清洗乾淨,記缺失4點,共記缺失12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5-04-13 |
| 6 | 2024-08-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903-01號),依本府經發局113年8月15日府經工行字第1130226881號函辦理,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前揭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X001至X006所在土地地號為桃園市平鎮區鎮東段(下同)1303、1307、1309號等3筆土地地號;惟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另於平鎮區鎮東勢段1247、1250地號等2 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許可證(頁次19/19)所核定地號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30 |
| 7 | 2024-08-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保局113年8月7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經查貴事業所取得之貯留許可文件登記之廢水收集井1(序號:T01-02)長寬應為3m×3m,惟實際量測為10.9m×5.1m,與登記事項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10 |
| 8 | 2023-06-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2年6月17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下稱申報系統),貴事業衍生性廢棄物無機性污泥(D-0902)截至112年4月網路申報貯存量為1.732公噸,惟本局112年6月17日派員至貴事業(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稽查,經貴事業人員目視表示現場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約有500公噸左右,並表示係自109年9月營運至今所產出貯存(期間並無清運)累積貯放,且貴事業現場提供之廢污水紀錄月報表(112年5月)污泥量為1753公斤,貴事業現場人員表示係因單位填報錯誤導致(誤將公噸填報為公斤),後續亦提供正確申報資料,惟本案稽查當日現場無機性污泥實際貯存量與申報系統資料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24 |
| 9 | 2022-09-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05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砂石堆置區未依規定設置遮雨設施及廢(污)水與雨水合流收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8 |
| 10 | 2022-07-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8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前於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0年11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小組稽查,發現現場污染源擅自擴大廠區至平鎮區鎮東段1247、1250、1372、1370及1381地號等5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前揭許可證核定地號內容不相符,再於111年7月4日前往複查,複查結果缺失仍未完成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7-25 |
| 11 | 2021-11-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前於110年11月8日至該廠稽查,查物料堆置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及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採混凝土舖設,有明顯路面色差。上述2項缺失依逸散管辦記點原則各記缺失4點並限期110年11月17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11月25日至貴公司查驗,上述2項缺失仍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20 |
| 12 | 2021-11-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200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證號:H6903-00」,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0年4月22日起至115年4月21日止,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1月8日派員至貴廠執行砂石廠公共安全聯合小組稽查,現場污染源擅自擴大廠區至平鎮區鎮東段1247、1250、1372、1370及1381地號等5筆土地違規使用,與工廠登記地號及前揭許可證核定地號內容不相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24 |
| 13 | 2021-11-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於堆置場所鋪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導雨設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14 |
| 14 | 2021-11-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快速路一段二○○號 | 旺泰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查核貴事業衍生性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貴事業未在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之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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