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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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2-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二○號 |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前因113年10月23日桃環海資字第1130094579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事業113年12月4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3年12月20日至本市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執行屆期改善複查,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空地堆置廢陶瓷仍未清除完畢,限期改善事項未改善完成,仍違反廢棄物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40007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2-25 | |
2 | 2024-09-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二○號 |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9月19日派員至本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820號稽查,現場堆置區域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21 | |
3 | 2024-08-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永福路820號 |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廢玻璃及廢陶瓷物理粉碎作業,查貴公司粉碎作業產生大量粉塵,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05 |
4 | 2019-07-0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永安里永福路八二○號 |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三、五規定,清運前述公告附件一第39項至第52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應於108年6月30日以前裝置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經勾稽查核貴公司所屬之清運機具(曳引車車號:KEE-3538、KEE-2770;拖車車號:40-7H、HAA-3872)清運聯單發現GPS應裝置而未裝置之異常樣態,經查對異常樣態聯單,其填報載運廢陶瓷(廢棄物代碼:R-0403),惟貴公司未經桃園市政府審驗合格逕行清運屬前述公告附件一第46項之廢棄物,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1-20 | |
5 | 2018-09-1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 |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9-S3)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7.6m¯¹,超過排放標準。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23 | |
6 | 2017-01-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永福路820號 | 綠森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定地點貯放廢陶瓷(R-0403)及廢玻璃(R-040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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