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太陽氟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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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4-26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 | 太陽氟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毒化物「環己烷」111年1月份至12月份運作紀錄,其檢視運作紀錄上述物質運作量已達一日10公噸以上,惟該公司未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未能於112年1月31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年度(111年度)釋放量紀錄,依法進行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15 | |
2 | 2021-05-14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 | 太陽氟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110年4月份及5月份運作紀錄,惟該公司未能於110年5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運作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之行為,核已違反本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7-07 | |
3 | 2020-10-20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 | 太陽氟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0月2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毒性化學物質「環己烷」共302桶,計4,530公斤,含量10至20%W/W,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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