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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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19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 |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桃科倉庫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及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於112年6月6日取得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並檢視其112年6月份至12月份運作紀錄,其毒性化學物質運作量已達任一日10公噸以上,應製作釋放量紀錄並申報,惟該公司未能於113年1月31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年度(112年度7月至12月)釋放量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3-27 | |
2 | 2021-08-09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 |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委託報關行(捷盛公司)報關及後續派任運輸業者進行運送作業,貴公司申報運送表單內容為110年8月6日由東南亞貨櫃運輸有限公司運送「二甲基甲醯胺」,惟實際110年8月5日由伍興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運作,運送表單與所載內容不符,且未於運送前申報變更,核已違反本法第40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依法告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9-11 | |
3 | 2019-06-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新富路99號 |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聚尿(PU)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2480-05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7日執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機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M01E0718F020000E007P01L0檢測濃度達11,750.8ppm,超過10,00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法告發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19 |
4 | 2017-10-26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 | 福保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6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定期申報紀錄及現場逐日運作紀錄表,其中106年8月17日、106年9月7日、106年9月8日、106年9月9日、106年9月11日、106年9月12日、106年9月18日、106年9月19日、106年9月20日、106年9月21日、106年9月22日、106年10月13日、106年10月16日、106年10月17日、106年10月18日、106年10月19日,其任ㄧ日結餘(貯存)量均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大量運作基準500公斤,惟查貴公司目前僅向本府取得少量核可文件,未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或審定之方法行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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