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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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1-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六、八、七之一號25.045045045045043,121.11780050727049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熱媒加熱程序(M07)」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193-00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11月30日至貴公司督察,督察時M07製程作業中,經查核M07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條件符合核定之許可內容;復經該署會同委託採樣及檢測工作之代檢測機構執行貴廠排放管道(P701)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校正值38mg/Nm3,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0mg/Nm3)。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26 |
2 | 2023-02-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8、7之1號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染整理程序M04(操證字第H6463-00)」,稽查前周圍有異臭味情形,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污染源熱定型機(E402)作業中,查該製程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402)電流顯示為37安培(許可範圍:5~28安培),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5-19 |
3 | 2022-06-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六、八、七之一號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111年4月22日桃環事字第1110027778號函(送達日:111年4月26日)裁處並限期於111年6月30日前改善完畢,惟本局於111年9月1日再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事業迄今未完成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或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桃園市政府審核通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9月1日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9-01 | |
4 | 2022-03-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8號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5302107)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10年12月23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實收資本額為82,500,000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D-0901/R-0906:141.75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貴事業迄今尚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90001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4-06 | |
5 | 2022-01-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8、7之1號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作業中,於周界發現異臭味情形,查獲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 (A401)之壓降儀錶未能歸零,經業者排除障礙後,壓降顯示值為3mmH2O(許可證許可範圍:7~21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21 |
6 | 2017-11-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8、7之1號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廠內污染源設備之熱定型機(編號:E402)機身上方有破損,導致廢氣經由破損處逸散至大氣中,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22 | |
7 | 2017-06-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7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八、七之一號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5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7),證號:操證字第H4706-01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6月16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發現現場污染源熱媒鍋爐(E007)運作中,惟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702)之操作參數,洗滌塔壓降為10mmH2O,未符合操作許可證頁次:7/15之核定操作值範圍,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04 | |
8 | 2017-05-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源遠街8、7之1號 | 東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堆置場煙煤燃料混雜廢水處理設施所產生污泥,直接當作燃料投入蒸氣鍋爐(E601)內燃燒,與許可內容所核准之燃料項目不符(煙煤),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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