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6-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6月4日前往貴廠執行督察作業,督察時製程作業中,查獲貴廠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生物處理設備(A105)歸零後壓降值趨近於25mmH2O,現場經貴廠人員使用另一個壓差表安裝後數值為30mmH2O(許可操作條件5-15mmH2O),未依核定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17 |
| 2 | 2024-08-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榮工北路17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射出成型程序(M02)」(操證字第H7391-00號)及「塑膠品塗裝程序(M04)」(操證字第H6949-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7日前往稽查,稽查時現場液體噴灑室(底塗)(E103)、液體噴灑室(中塗)(E104)作業中,經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文式洗滌塔(A101)流率顯示讀值為97.66m3/hr(許可範圍:120~330m3/hr)、文式洗滌塔(A102)流率顯示讀值為145.1m3/hr(許可範圍:180~540m3/hr),未依許可核定內容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5 |
| 3 | 2020-07-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七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游琬琪(原游宥恩)已於109年3月31日離職,貴事業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16 |
| 4 | 2019-02-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令貴公司固定污染源「射出成型程序」停工及限期於108年9月16日前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8年09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17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汽車保險桿製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品塗裝程序(M04)」操作許可證(證號:H5599-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有4座射出成型機(1座拆除中),製造流程為將塑膠粒送入射出成型,利用電力加熱,讓塑膠粒融化,再由模具產生汽車保險桿;現場無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續查貴公司107年產品產量共計112萬1,357公斤,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六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射出成型程序」,貴公司未取得該製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03 |
| 5 | 2016-08-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17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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