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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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8-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環科廠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1桃廢處字第0033號),本局111年8月25日至貴事業環科廠巡查發現錄影系統無法調閱歷史影像,經本局111年9月13日桃環事字第1110079257號函,函請貴事業提供處理許可證中登載17、19、20號攝像機(111年7月16日至111年8月25日區間)之歷史影像,惟貴事業111年9月20日佳龍發字第1110044號函回復,僅提供19號攝像機之歷史影像。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0-18 | |
2 | 2022-08-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環科廠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甲處字第0033號),經本局於111年8月25日派員至貴事業環科廠稽查,查獲現場未標示事項如下: (一)地下室電器室貯存廢氫氟酸(貝克桶)未有標示。 (二)一樓廠區銅及其化合物(總銅)(C-0110)未標示廢棄物成分(代碼)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1-17 | |
3 | 2022-07-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事業環科廠產出之含銅及其化合物(廢棄物代碼:C-0110)於110年1月至111年6月迄今未有清運紀錄,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廢棄物或申請廢棄物貯存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1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1年」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7-27 | |
4 | 2022-05-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事業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1桃廢處字第003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處理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進行錄製影像調閱檢視,並於錄影系統故障或無法清晰顯示內容時,應即時通報核發機關,並應於七日內完成修復。如無法於七日內完成復,應檢具書面資料報核發機關核准,並依核發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修復。」規定辦理。 2.本局111年5月13日至貴事業巡查發現110年6月1日錄影系統有多支攝像頭故障無相關畫面保存,經本局111年6月27日函請貴事業於同年7月8日完成修復,惟貴事業111年7月7日佳龍發字第1110030號函復表示無法修復,其未依本局核准之期限完成修復,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7-27 | |
5 | 2021-10-0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72-5號),本局於110年10月5日至貴事業廠區稽查,發現現況設置與許可證登載不符,違規事實如下: (一)地下1樓增設機械蒸氣再壓縮處理系統。 (二)地下1樓貯存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貯存位置與許可證登載不符。 (三)一樓廠區增設另一套混合五金廢棄物處理設施(粗破碎、細破碎、旋風分選設施)。 (四)CCTV攝像頭編號3設置位置與許可證登載不符。 以上行為核已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18 | |
6 | 2021-07-2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環科廠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授權訂定之「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三)規定辦理。另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環科廠產品申報異常,復經貴公司函復且經本局查詢後已完成修正,惟貴公司環科廠申報資料有錯誤,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08 | |
7 | 2021-06-2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1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但負責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甲級清除、處理技術員,應於三十日內另聘之。技術員另聘時,該機構應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清除、處理技術員亦得自行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查貴公司110年7月28日佳龍發字第1100031號函及110年8月13日佳龍發字第1100038號函暨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上傳文件,貴公司之甲級清除技術員陳雨已於110年5月20日辦理離職退保,惟貴公司未於110年6月20日前設置新任清除技術員並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1-16 | |
8 | 2018-10-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323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洗滌塔(A201)之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顯示為5.7,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7-9)。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9 |
9 | 2017-05-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環科路三二三號 | 佳龍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環科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環科廠專責人員劉○○於106年3月31日離職,惟貴公司遲於106年5月18日方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資料變更申請,貴公司未於106年4月15日前報請核發機關備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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