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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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1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中正紀念堂杭州南路2段) | 立勤企業社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4-11-13 |
2 | 2023-10-1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通霄鎮烏眉路116號前道路 | 立勤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烏眉路116號前攔查貴企業社所屬車輛KEQ-8650(子車:HAB-9612,司機:林凱文)載運廢棄物粒料(未有相關出貨產源證明資料),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廢棄物粒料產生源及處理(再利用)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1-21 | |
3 | 2019-09-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新屋區清華里14鄰30之6號(新屋區清華段615、615-4、616-3、616-2地號) | 立勤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獲貴社收受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等廢棄物載運至本市新屋區清華里14鄰30之6號(清華段615、615-4、616-3、616-2地號)貯存,惟貴社未經核准將所清除之前揭廢棄物暫存於該址(許可證內容未核定貯存場或轉運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7-08 | |
4 | 2018-06-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 | 立勤企業社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02-S5)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8m¯¹,超過排放標準。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2 | |
5 | 2017-04-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本局動力計排煙檢測站 | 立勤企業社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4條第3款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企業社所有398-S3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09 | |
6 | 2016-07-1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坑尾里一三鄰坑尾八六之二二號六樓 | 立勤企業社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03 | |
7 | 2015-10-1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中壢區自強二路六號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裁處。
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第63條第1項規定限期於104年12月14日期限內完成檢測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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