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瑞耐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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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5-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貴公司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二段198之45號(瑞耐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瑞耐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廠內製程係以塑膠粒為原料,經押出成型機作業後產出塑膠粒成品,稽查時4臺押出成型機皆作業中,另查貴廠109年1月至109年12月之塑膠產品總實際產量約為4,412公噸,已達1,000公噸/年以上,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第8批第2類塑膠製品製造業及其他具有下列製造程序之行業-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之列管行業,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勒令停工,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6 |
2 | 2020-07-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忠愛路二段一九八之四五號 | 瑞耐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貴事業(管制編號:H53B2084)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九)再利用機構之事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規定辦理,合先敘明。 (二)查貴事業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再利用廢棄物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勾稽區間:109年7月至12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109年7月至109年12月份貯存、原料使用及收受量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5-19 | |
3 | 2018-12-1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路二段198之45號 | 瑞耐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因清理地下水塔時,將清理出之褐色淤泥倒入大門前水溝,致污染水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0-21 | |
4 | 2018-05-11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 | 瑞耐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於107年4月19日向元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商品名「麻林酐MAT」計500公斤,依貴公司提供安全資料表之成分辨識資料「順丁烯二酸酐」濃度為100%W/W;其成分含量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26日環署化字第1068000343號公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第一項附表一,列管序號176-02「順丁烯二酸酐」管制濃度1%W/W以上,係屬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且應依該公告第四項附表四規定事項,自107年2月15日起依規定作成運作紀錄、釋放量紀錄並定期申報;惟貴公司未依規定記錄並每月10日(即107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申報,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1條第1項公告事項,爰依同法第35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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