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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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10-13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八號 |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土地位於「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8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計畫(第三期)」調查結果地下水硝酸鹽氮、重金屬鉻及鉛等3項超過地下水第二類污染管制標準,經本府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於109年10月13日公告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污染行為人,違反本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規定未經公告為整治場址之污染行為人因其行為致土地公告為控制污染控制場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6-02 | |
2 | 2020-05-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八號 |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06 |
3 | 2019-04-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光復北路六五號一、五、六樓 |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三廠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最近清除日為108年4月17日,故自108年4月18日貯存迄今尚未委託清除貯存超過1年,且未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期限,前述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6-15 | |
4 | 2016-11-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八號 |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09 | |
5 | 2016-09-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八號 |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新竹市環境保護局通報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9月29日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05 | |
6 | 2016-09-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湖南村光復北路八號 | 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載板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新竹市環境保護局通報案件辦理,本局於105年9月29日至現場稽查,貴公司載板廠委託恩亞環保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代碼:D-0299、D-0699、D-0899、D-1801)等廢棄物(聯單編號:J590534310500333),因進入新竹市垃圾資源回收廠時,發現夾帶沾染化學用品擦拭布2袋及裝有化學物品殘液之塑膠容器60個,惟擦拭布及廢油墨空罐應以廢油墨(廢棄物代碼:D-2405)清除處理,清除時未依規定連線上網開立事業廢棄物委託共同處理管制遞送三聯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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