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1-09-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命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停工限改日期:111年01月28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440號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頭份廠使用廢硫酸(C-0202)與金屬鎳經酸溶反應、濃縮、結晶及乾燥後即為成品,符合環保署公告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第8批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管制範疇,惟貴公司頭份廠未申請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08 |
| 2 | 2020-10-14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段223地號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製程運作污染頭份市蘆竹段223地號土地土壤及地下水,業經本府110年5月10日以府環水字第1100029196B號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及污染管制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2 |
| 3 | 2019-09-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文化路一一號•復興路二號•二之一號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11 |
| 4 | 2019-04-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期限:文到30日內,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440號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結晶過濾製程產出之過濾水(回收母液)經加入矽藻土及壓濾去除雜質後,回製程當原料,惟該製程未提列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又製程產出之無機性污泥未確實申報產出、貯存及廠內再利用情形,且無機性污泥貯存地點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23 |
| 5 | 2017-07-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蘆竹里中華路四四○號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頭份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頭份廠從事硫酸鎳生產作業,經查其過濾製程產生之廢濾渣或泥餅、廢液及廢濾布,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提報送審核定及逕行運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26 | |
| 6 | 2016-12-07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8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係貴公司(046-02)氰化鉀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於105年10月24日到期,本局於105年12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地址:新竹縣湖口鄉文化路11號、復興路2號、2-1號,管制編號:J5902600)稽查,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於(046-02)氰化鉀核可文件到期後,在105年10月28日及105年11月23日仍各有使用50公克,且現場仍有貯存700公克之情事。貴公司已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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