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9-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雙枝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D-2003)於114年9月26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28 |
| 2 | 2025-09-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及埔心街109巷口 | 雙枝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車輛於114年**月**日自新竹縣**鄉**路**段**巷**號由戴○○載運剩餘土石方欲至新竹縣**鄉**村,行徑新竹縣**鄉**路及**街**巷口時,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北埔分駐所與本局攔查,發現前述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2-24 |
| 3 | 2024-03-0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寶山鄉科環路 | 雙枝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G-859)於113年3月4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4-10-04 |
| 4 | 2023-12-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造橋鄉中洲子18-3號對面處 | 雙枝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2月16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查獲賴○○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Q-992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於本縣造橋鄉中洲仔18-3號對面處,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04 |
| 5 | 2020-12-1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繳款方式:限臨櫃繳款或轉帳,不可使用ATM轉帳 行名:新竹縣寶山鄉農會(代號:9340017) 戶名:寶山鄉鄉鎮市區總帳戶 帳號:93401-04-000011-3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寶山鄉 | 新竹縣寶山鄉寶新路二段650號前 | 雙枝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所清潔隊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新城派出所警員等於前揭時間、地點進行稽查,查獲由受處分人司機劉○奇駕駛所有車輛(車號:AAG-859)載運黃色含磚角石塊剩餘土石方約10立方米,當場僅出示新竹縣峨眉鄉公所工程採購契約(契約編號:109018B),未隨車持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有效證明文件。據109年12月15日現場稽查駕駛所述,係由雙枝營造有限公司指派載運的,且110年04月27日行政調查所述該批剩餘土石方產生源是新竹市國家藝術園區地下室工地產出,處理處所是要載到峨眉鄉公所垃圾掩埋場,當借土填方,工程所需,並未向主管機關請領及隨車持有載明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本案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予以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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