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4-12-1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8-5地號等5筆土地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得執行廢棄物清除業務,該公司於113年12月19日及20日清運臺南市學甲區宅子港段168-5地號等5筆土地棄置場址之廢塑膠(R-0201),查該公司當日執行清除業務之清運機具車號為KLJ-9027@W2-08,惟查清運機具車號W2-08非清除許可核准範圍內之車輛,亦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5-02-20 | |
2 | 2024-09-3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79-W8)於113年9月30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28 |
3 | 2024-06-25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彰化縣線西鄉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車輛車號66-M7於113年6月25日15時14分行駛於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惟查無GPS軌跡訊號,清運車輛GPS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8-20 | |
4 | 2024-02-02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木柵垃圾焚化廠)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30 |
5 | 2024-01-3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竹圍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D)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2 |
6 | 2023-08-17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03-AL)於112年8月17日行經湖口鄉中華路與自強路口時,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20 |
7 | 2023-03-1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林口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03-AL)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6 |
8 | 2023-03-0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竹圍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J-9156)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6 |
9 | 2023-03-0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西濱東華路往竹圍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3758)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06 |
10 | 2022-11-2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新五路二段與中興路三段路口處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88*-W7)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23-03-17 | |
11 | 2022-09-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北投垃圾焚化廠)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2-05 |
12 | 2021-06-2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勝利里榮興一之二號一樓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9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本局110年6月29日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勾稽結果,該公司於109年6月4日、16日、23日及27日等當日有清運行為,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且該公司未上網確認報備異常情形。 |
待改善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7-12 | |
13 | 2021-04-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芳苑鄉新崙段605地號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F-8218,半拖車車號:HK-509】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4月23日至本縣芳苑鄉新崙段605地號,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110年4月23日現場稽查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18 | |
14 | 2020-12-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苑裡鎮苑東段241-5等地號 | 鴻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C-6056(子車:IW-82 司機:何文光)載運剩餘土石方至苑裡鎮苑東段241-5等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鼎新行,買方為鄭泰隆,經新竹縣政府工務處函詢鼎新行查核回覆,並未有貴公司所屬車輛載運土石方紀錄,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攜帶之土方買賣合約書,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4-12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