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2-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四六○巷五○二弄一五八號24.08040 120.63564 | 宇豐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114年2月24日水質檢測報告(編號:E14B0508E)結果, 化學需氧量項目檢測值為810mg/L(限值 600mg/L) 、懸浮固體項目檢測值為152mg/L(限值 150mg/L )、生化需氧量項目檢測值為146mg/L(限值80mg/L ),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排放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4-02 |
| 2 | 2024-11-1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西段1395及1493地號 | 宇豐養豬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本局於113年11月19日10時5分派員稽查,發現臺端於上開地點有使用沼液引致水利局水利溝再流入施灌農田明顯有污染水溝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11月26日派員複查,現場已清理完成,爰此不另予限期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9 |
| 3 | 2024-10-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2004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 | 宇豐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場於臺中市OO區OO路一段OO巷OO弄OO號設場從事養豬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中市府環水許字第OOOO號),案經本局審視照片可見貴場於113年10月20日7時整有溢流黃褐色畜牧廢水至番仔園圳水體,續經本局113年10月22日10時22分派員會同貴場人員前往稽查及釐清原由,係因廢水匯集池之固液分離沉水馬達故障,致廢水經由水利系統排水孔疏漏溢流至周界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3 |
| 4 | 2023-03-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62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 | 宇豐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3月25日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3,650mg/L(限值:150mg/L)及化學需氧量3,220mg/L(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且懸浮固體檢測值已達水質惡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7條之1規定:「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於改善期間,排放之廢(污)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或氫離子濃度指數更形惡化者,應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20 |
| 5 | 2020-11-3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73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 | 宇豐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即宇豐養豬場負責人)於本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從事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77-05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事業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3,420mg/L(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測值:2,480mg/L(限值:600mg/L)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120mg/L(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1-02-05 |
| 6 | 2020-03-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臺端於109年5月15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括懸浮固體、生化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 | 宇豐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位於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從事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477-05號),經本局於109年3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該場員工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8mg/L(標準限值:600mg/L)及懸浮固體檢測值:262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8 |
| 7 | 2018-06-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臺端於107年12月28日前完成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懸浮固體及生化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7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460巷502弄158號 | 宇豐養豬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於臺中市**區**路*段**巷**弄*號(**段**地號)經營**養豬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農畜牧登字第**號,核定飼養規模為**頭);經本局於107年6月24日17時5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1210mg/L(標準限值:150mg/L)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63mg/L(標準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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