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通益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7-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9月26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限改日期:114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一巷一八八號 | 通益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7月30日會同環境部派員至貴公司所屬二廠稽查,現場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缺失如下: (一)堆置區採自動灑水,惟未涵蓋全區,且堆置區未設置防溢座或阻隔設施;未依規定記錄每日用水量,違反管理辦法第4條,記缺失4點。 (二)自動洗車設備水錶未於加壓馬達1公尺範圍內,且自動洗車設備及自動灑水設備水錶未單獨使用,違反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缺失4點。 (三)製程入料區,未設有噴水設施,違反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記缺失4點。 綜上,本次合計12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24 |
| 2 | 2024-12-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一巷一八八號 | 通益瀝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所屬二廠領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03-04號),本局於113年12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二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如下: X001原料堆置區未覆蓋防塵網,造成明顯揚塵逸散情形。 X002、X003瀝青刨除料堆置區自動灑水故障,無法立即自動灑水,造成明顯揚塵逸散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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