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長生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7-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7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1335巷57之1號 | 長生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水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4年7月16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貴公司未取得排放許可文件,將混凝土車裝水處地板因灑水沖洗地面及清洗混凝土車洩漏斗而產生作業廢水,藉由高低差流至沉砂池(ST01),並由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於晴天時將作業廢水排至廠區周界外烏溪承受水體;本局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處採樣檢測結果,pH測值11.0(限值:6~9),懸浮固體物測值70.8mg/L(限值: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另稽查當時開立「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限期貴公司於114年7月19日前完成改善,並命貴公司立即停止排放行為;貴公司則立即停止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放行為,當場報請本局查驗,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8-25 |
| 2 | 2024-12-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一三三五巷五七之一號 | 長生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領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301-01號),本局於113年12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部分運作中,A005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降數值為1cmH2O(許可核定5~20cmH2O),已逾許可核定10%容許範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3 |
| 3 | 2020-08-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三段1335巷57之1號 | 長生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1335巷57之1號從事水泥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15-04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20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採驗水質結果如下:貴公司回收池(T01-7)懸浮固體測值14900mg/L(許可操作限值:350mg/L) ,上述檢測結果超過許可操作限值,未依許可文件登載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12 |
| 4 | 2017-06-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貴公司廢水排放製程應全面停工(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前,不得排放廢(污)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一三三五巷五七之一號 | 長生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區**里**路**段**巷**號設立廠房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水泥業」,案經本局106年6月5日10時整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申請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砂石庫集水井廢水至廠外溝渠,續經會同現場負責人員(***)於排放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pH值為11.9(標準值:6至9)已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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