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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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2-1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65-100號 | 正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2月14日11時15分派員稽查,發現場內確有因作業過程清洗地板將廚餘碎渣流至周界造成土地污染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112年2月14日17時00分派員至現場複查,現場已改善完成,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3-03-10 | |
2 | 2022-03-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六五之一○○號 | 正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端所經營正暉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業務,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制系統勾稽貴場申報資料,並於111年3月29日派員至貴場稽查,發現貴場逕行於110年11月期間自行載運農業污泥(R-0908)出場處理,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5-04 | |
3 | 2021-12-30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65之100號 | 正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案經本局於110年12月30日13時15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場旁之空地確有堆放場內廚餘底渣,經現場人員表示該放置為廚餘破碎之底渣(骨頭)作為鋪路使用,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本案改善部分,本局於111年2月9日進行複查,現場已完成清除,並用碎石將原本泥濘道路鋪平,認定改善完成。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3-28 | |
4 | 2021-08-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六五之一○○號 | 正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該場108年12月至109年12月申報資料結果,發現該場於108年12月、109年1月、109年4月至109年9月、109年11月及109年12月等月份有漏報死廢畜禽(R-0112)清理聯單及109年3月份有漏報有機性污泥清理聯單致前揭月份相關廢棄物申報資料有質量不平衡情形,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情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0-04 | |
5 | 2018-01-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臺端於107年5月18日前完成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生化需氧量及懸浮固體)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7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慶光路65-100號 | 正暉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臺端於臺中市**區**路**號經營正暉畜牧場,領有畜牧場登記證書(農畜牧登字第**號);經本局於107年1月22日18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並會同臺端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5mg/L(標準限值:80mg/L)及懸浮固體檢測值:424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4-17 | |
6 | 2015-0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65-100號 | 正暉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15-03-10 | |
7 | 2015-01-0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溪尾里慶光路六五之一○○號 | 正暉畜牧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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