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源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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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五二巷四六號 | 源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未依許可登載內容按次紀錄慢混池(一)(T01-6)聚合物polymer加藥量,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04 |
2 | 2019-08-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6日。請於限改日期前,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10條規定執行定期檢測,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五二巷四六號 | 源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17-01號),未依許可證登載之檢測頻率執行定期檢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17 |
3 | 2019-05-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252巷46號 | 源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252巷46號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7-06號),經本局於108年5月14日派員前往深度查核結果,查獲違規事項:廢水處理設施之攔污柵(T01-01)採驗原廢(污)水(編號:WM01)檢測結果,pH值7.5,(許可登載範圍pH:3-6);廢水調整池(T01-02)採驗檢測結果,pH值:7.5,(許可登載範圍pH:3-6);循環過濾器(T01-03)pH值7.3,(許可登載範圍pH:3-6);以上皆未依許可文件登載範圍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於108年7月15日未具文號函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資料文件送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23 |
4 | 2016-11-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252巷46號 | 源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252巷46號從事紡織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47-06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定完成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貴公司已於107年3月28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30 |
5 | 2016-06-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忠和里工業路二五二巷四六號 | 源興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3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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