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聯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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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五九七巷二三號 | 聯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及第5款、行政罰法第24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M01鋼鑄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84-04號),本局於113年7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事項如下: (一)現場E010切割作業區作業中,查核時發現粉塵逸散於空氣中,雖由現場負責人責令作業人員立即停止作業,惟仍查獲氣罩連接至防制設備(A010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前端之管線破損。 (二)E006噴砂機後端防制設備(A051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下方集塵灰未有效收集,致使集塵灰逸散於大氣中污染空氣。 (三)現場A010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集塵器壓降約為35~40mmH2O,與許可證核定內容(50~150mmH2O)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10-23 |
2 | 2024-04-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6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五九七巷二三號 | 聯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4月12日本局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M01鋼鑄造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84-03號),查核時污染源脫模機(E009)開啟,惟其連接後端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71)未啟動(指針雖有顯示數值,惟設備未動作),經貴公司現場人員表示未啟動之原因為該防制設備故障尚未維修(已報請廠商維修),顯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7 |
3 | 2022-06-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二、限期於111年7月22日前改善完成。 三、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1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五九七巷二三號 | 聯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84-02號),查脈動式袋式集塵器(編號A012)壓差計經現場拔除連接管線後,發現儀表數值未歸零,未依許可證規範內容進行製程設備之定期檢查、保養及維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23 |
4 | 2021-08-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一、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二、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整。 三、限期110年10月26日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同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0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光隆里光興路五九七巷二三號 | 聯強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84-01號),案經本局於110年8月3日9時00分至8月4日15時40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排放管道(P001)進行管道粒狀物檢測,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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