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12-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6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里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 | 恩裕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3年12月12日執行稽查結果,稽查當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鎳1.2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限114年4月13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鎳項目)報請本局查驗。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12 |
| 2 | 2020-11-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 | 恩裕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48-05號),經本局於109年11月12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當場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545 mg/L(限值:100 mg/L)及懸浮固體檢測值:95.5 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2-17 |
| 3 | 2019-10-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 | 恩裕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48-04號),經本局於108年10月22日派員前往深度查核,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98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限期於109年3月30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9 |
| 4 | 2017-08-0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106年9月26日前完成改善及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檢測報告(項目須包含化學需氧量)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 | 恩裕實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豐原區豐原大道三段286巷58弄53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148-03號),經本局於106年8月8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61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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